牛三平:关于教育部设立民办教育司的建议

时间:2019年03月12日 来源:山西省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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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党和国家非常重视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已连续出台系列的文件支持民办教育。十九大的报告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并提出“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2016年底国家以《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为契机,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文件,从不同方面对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进行规范和引导。民办教育已经从最初的“拾遗补缺”到如今的“不可或缺”,从“重要增长点”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对于民办教育的管理,教育主管部门却没有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就教育部来说,则是将该项职能合并到发展规划司。

从当前的民办教育发展现状及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教育部有必要设立民办教育司,来统筹管理、指导民办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民办教育体量庞大,占全国教育总量1/3强,并呈现增长态势,需要有专门的机构管理。近年来,民办学校不断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规模总量持续增加,教育质量稳步提高,选择教育作用的日渐明显,有一个权威的教育主管部门对民办教育进行统筹管理,是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内在需求。2018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8.35万所,占全国比重35.35%,各类教育在校生达5378.21万人,占全国比重19.51%。民办幼儿园16.58万所,民办普通小学6179所,民办初中5262所,办普通高中3216所,占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993所,民办高校749所(含独立学院265所,成人高校1所),另有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800所。

第二,当前民办教育的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对整个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显得力量不够。教育部于1998年设立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2011年设立民办教育办公室,挂靠发展规划司,但当时这个管理机构的作用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之后,民办教育一直由发展规划司下设的民办教育管理处来管理,而就当前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来说,一个处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纵向来看,各省的民办教育管理机构一般则参照教育部的机构来设定,通常情况下将民办教育的管理职能合并到成教处,到地市则是合并到成教科。以某省为例,多年来民办教育一直由成教处管理,在成教处与职教处机构合并后该项管理职能合并到职成处,主要工作仅由有一名借调人员来做,这对于该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无论从统筹管理到业务指导都显得力量薄弱。民办教育不是教育事业随机补充,而是一项长期发展的事业,将来也必将获得更加飞速的成长和发展,因此,迫切的需要从国家层面设立专门的机构统筹管理。

第三,针对民办教育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是依法行政的内在需求。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在十九大以后,党和国家针对民办教育出台了一些列法律、法规,制定了很多对民办学校、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利好政策,但这些政策在执行中落地声弱、推进较慢,因此,有必要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统筹、监督、推进相关政策的落地,为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保障。有了这样的专门机构,民办学校才能真正找到“娘家门”。

第四,教育强国的建设,客观上要求应当有专门机构统筹管理民办教育。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教育强国,加快教育现代化,是我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必然要求。根据我国当前的教育国情,教育强国的建设必然要求建立公办、民办教育良性竞争、协调发展的教育格局,而民办教育作为教育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客观上要求必须要专门的部门进行统筹管理。纵观当今世界顶尖的学府基本都是私立大学,比如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2018年泰晤士世界大学排行榜前十名除帝国理工学院外也都是私立大学。这说明,从教育发展规律来看,建设教育强国必然也要建设高水平民办大学,民办教育大发展是未来的趋势,中国教育强国的建设离不开对国家民办教育的统筹管理和大力支持。

为此,建议:

国家教育部设立民办教育司。将原来的发展规划司下设的民办教育处的管理职能列为民办教育司的职能内容并加以完善,以便更好的统筹管理我国正在蓬勃发展的民办教育,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基础工程。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 参事、山西工商学院董事长)



责任编辑:郭 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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