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规〔2019〕87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通信管理局、公安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局: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19〕8号)要求,浙江省教育厅、中共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浙江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科技厅联合制定了《浙江省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发展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各地遵照执行。
《实施细则》印发后,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通知各中小学校、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知悉。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由设区市教育局定期汇总,统一向浙江省教育厅反映。
浙江省教育厅 中共浙江省委网络安全
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浙江省“扫黄打非”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科技厅
2019年12月18日
责任编辑:郭宝